駕駛員朋友都知道,發生交通事故后應當立即報警,并按照民警提示做好安全防護,等待出警民警進行現場勘查、處置。但有著10年駕齡的貨車駕駛員田某卻偏偏不這樣做,在高速公路疲勞駕駛撞了護欄后見夜深人靜,為了逃避賠償路產損失直接駕車逃離了現場,最后是追悔莫及。
9月4日上午8時許,髙警江南大隊接到報警,稱江南高速公路宜岳向K52+600M處發生一起交通事故,右側波形護欄板被撞毀近40米,肇事車輛逃逸,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往現場,對現場進行仔細勘查,收集證據,并聯系大隊民警調取江南高速沿線及各收費站進出口3日晚上至4日早上8時的視頻監控,經過排查,很快發現一輛恩施籍紅色重型倉柵式貨車有重大肇事嫌疑,民警立即電話聯系車主和駕駛員田某,田某很快承認了自己4日凌晨在駕車江南高速公路碰撞道路右側護欄后逃逸的事實。
4日下午16時許,肇事嫌疑人田某到案,民警用現場遺留車輛散落物和車輛進行比對后,確定該車輛為肇事車輛。該案現已辦理完結,田某除按規定賠償了15000余元的路產損失外,因其實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,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,罰款2000元,記12分的處罰。
民警提醒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條規定,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,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,保護現場;造成人身傷亡的,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,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;第九十九條規定,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構成犯罪的,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,可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!稒C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規定: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構成犯罪的,一次記12分;在一個計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,注銷最高準駕車型資格。另外根據保險法相關規定,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,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,所有損失均由肇事駕駛員自己承擔。